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、《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》(教财[2011]2号)、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》(中办发[2010]32号)、《半岛平台(中国)责任有限公司官网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,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,决定对陈燕同志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,现予以公告:
被审计领导干部基本情况表:
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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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任职部门(单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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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任 职 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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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 职 起 止 时 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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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 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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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理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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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书记、院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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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.04—2015.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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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期间,广大教职工对本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,有何需要反映的相关情况和意见,可直接向审计处反映,也可以向学校纪委、监察室,党委组织部反映,并欢迎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。
联系方式:电子邮箱:hnutcmsjc@163.com
办公电话:88458099 88458022
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
审 计 处
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